◎ 攸關消費者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                     

序  號 23 發言日期

2008/09/23

發言時間

17:15:00

發言人 張 鳴 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6-2200分機3204
主   旨

停售商品:華南產物團體傷害保險(標準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增額附加條款

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事實發生日

2008/09/23

說  明

下列商品自 2008年09月23日 起停售:
一、華南產物團體傷害保險(標準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增額附加條款 - 原93.02.16
        台財保字第0930750190號函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