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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遺失購物費用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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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中部份行李已被焚毀,亦視為行李遺失,故需補償旅客應急所需購買之必要衣著及日用必需品之費用,旅客可從保險公司和航空公司處獲得補償。
保險公司理賠:
若有投保旅行不便險則行李遺失可憑購物單據正本實支實付,最高補償2萬元;若是以信用卡支付全額機票或
80% 以上旅行團費,銀行所贈送的保險通常已涵蓋旅行不便險,但各家銀行可能有不同理賠額度,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為例,持卡人行李遺失可獲得最高3萬元實支實付補償,若含家屬行李最高理賠金額6萬元。
航空公司賠償:
依民航法規定,航空公司賠償旅客行李遺失之標準以託運行李每公斤1,000元計之,由託運限重20公斤計算,最高可獲2萬元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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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文件意外遺失重置費用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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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險人之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於此事件中毀損或遺失,所發生必要之重置成本,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單據補償,最高給付限額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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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延遲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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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故若造成旅客行程「非因被保險人可控制之原因延遲超過12小時以上」,則被保險人可憑航空公司開立之延遲證明及購物單據,向保險公司申請每日3,000元之補償,總補償金額最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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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縮短或取消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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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不便險對於「行程縮短或取消」可賠償損失金額之50%,最高限額3萬元。但原因必須是「被保險人或同行親屬突發身故或重病」,或「預定旅遊地區被宣布為疫區、戰區或災區」所造成。本次事故並無傷亡,且四個旅行團都繼續完成未竟之行程,因此若有旅客決定自行提前返台,並不在旅行不便險的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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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不便險承保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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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提醒您,旅行平安險的保障僅限於「因意外事故之身故、殘廢及傷害醫療」,並不包含行李、護照等財產損失之保障,建議您於投保旅平險時加保「旅行不便險」,讓全程保障更完整(承保項目請參考以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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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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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華南保險之旅行不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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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銀信用卡贈送之旅行不便險
(以白金卡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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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誤(6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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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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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7千元,含家屬最高1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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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遺失(24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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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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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萬元,含家屬最高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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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文件重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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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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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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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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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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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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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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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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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7千元,含家屬最高1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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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延遲(12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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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元/每日,最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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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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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短縮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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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金額之50%,最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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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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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住宿及額外旅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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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元/每日,最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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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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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看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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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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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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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1.
詳細承保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2.
本文保險金額均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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