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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導致事故身亡 意外險不埋單
一般慣稱的意外險或傷害險其實就是意外傷害保險,只要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體傷、殘廢或死亡,就可以獲得理賠。但須特別注意的是現行條款的規定,所謂意外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就意外事故認定,民眾時常誤解意外事故的定義,認為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故都在保障範圍內,這也是容易引起理賠爭議的原因。
以路跑猝死案件為例,被保險人若是投保傷害意外險後,發生意外事故而身亡的話,可以獲得理賠;但是,被保險人若是因疾病復發,導致猝死身亡,就無法獲得理賠,這也是許多保險公司時常以疾病死亡為由拒賠的原因。事實上,詳細的理賠認定和判決仍以個別案例判定,因此,為了避免事後的理賠糾紛,建議家屬於事發後,應詳加了解被保險人真正的死因,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意外險一年一保 保費便宜負擔輕
目前市面上意外險的商品種類很多,保障內容也不盡相同,建議民眾最好依自身經濟能力和需求來做選擇。以華南產險來說,意外險為一年一保,不必綁長約,且保費便宜、負擔不大。例如經濟實惠的「簡單保專案」,年保費665元起、每天1.8元起,就可擁有個人責任險和傷害險的保障,包含對第三人體傷、財損及本人死亡、殘廢皆有保障。
另外,若是想具備較周全的保障,就可考慮「喜福保專案」,年保費655元起,除死亡、殘廢保障外,還包括:重大燒燙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搭乘客用電梯、火災特定事故、住院醫療、出院及喪葬慰問金…等。因法律另有規定,被保險人投保時如未滿15足歲,保險給付是不包含身故保險金,故民眾須特別注意。
而對於已有投保意外險的人,提醒您最好每年續保時,固定檢視保單內容,以確認保障是否足夠,慎防因職業性質更換,導致發生事故時,保險不理賠或保障不足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