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內容介紹
(一)強制責任保險(汽、機車)
強制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體傷、殘廢或死亡者,本公司依契約對受害人負賠償責任。1.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2.殘廢給付:每人最高150萬元。3.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150萬。
一、政府強制規定投保屬政策性 保險。
二、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在 保險金額範圍內均必須賠償 受害人。
(二)機車任意險
強制汽車責 任保險附加 駕駛人傷害險
因駕駛人涉及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人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前項所稱『駕駛人』係指被保險人或事先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被保險機車之人。
一、每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 二、每人殘廢給付最高150萬元。 三、每人死亡定額給付150萬元。
(三)汽車任意險
第三人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之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條款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一、保障範圍除了體傷責任外還 包括強制險所沒有之財損責 任,可彌補強制險不足。 二、保額可以自由約定,保障較 足夠。
第三人責任 附加乘客體 傷責任險
除駕駛人外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而致死亡或體傷。
一、體傷保險金額: 最低2萬元,最高20萬元。二、死亡或殘廢保險金額: 最低10萬元,最高200萬元。
第三人責任 附加駕駛人 傷害險
駕駛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而致死亡或殘廢。
第三人責任 附加|駕駛人 傷害醫療險
駕駛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 而致體傷之住家醫療給付。
每日1,000元,每次最高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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