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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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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單常見問題
(二)理賠相關問題:
【汽車強制險】 【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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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單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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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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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強制險提供保障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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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2.殘廢給付:每人最高150萬元。
3.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150萬。
4.每一事故理賠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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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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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強制險提供保障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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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含駕駛人、乘客、及第三人,但一輛車「單一事故」所致駕駛人之體傷、殘廢
或死亡是不在承保範圍。
2.受害人可跳過加害人,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3.二輛車以上發生事故時,各自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4.如其中有未投保車輛,受害人可向有投保車輛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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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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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時,應準備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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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主資料:含車主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生日、性別、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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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籍資料:依行照中資料,填寫原始發照年月、出廠年份、車輛廠牌型式、汽車種類及使用性質、
排氣量
(c.c. 數)、牌照號碼及引擎 /車身號碼、承載人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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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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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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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您的方便,以下方式皆可:
1.與您的保險服務人員聯絡。
2.打電話到華產服務單位或客戶服務中心0809-080-520。
3.親自前往離您最近的華產服務單位地點,投保,現場投保、繳費、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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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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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會遭受何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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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為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
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2.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
投保後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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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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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強制險投保後,中途是否能辦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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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投保人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1.被保險汽車牌照繳銷、吊銷、註銷而有事實足以證明停駛者或因停駛而繳存者。
2.被保險汽車報廢者。
3.因重複投保而終止其中保險期間先屆滿之保險契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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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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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投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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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政府基於「保障車禍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致體傷、殘廢或死亡,能獲得合理的基本保障」的考量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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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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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強制責任保險」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是否相同?內容與保障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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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是屬於「汽車」類的一種交通工具,故機車強制責任保險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均是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為根據,所保障範圍也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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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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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車輛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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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凡是監理所、國防部有車籍資料、有發牌照者均需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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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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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中,何謂「單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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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單一事故」,指單獨一輛車所造成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翻車、撞樹、撞壁、與怪手、堆高機、火車、農用車、拼裝車等,或與沒有車籍資料的車相撞,引起之人員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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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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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投保機車強制險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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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一輛車事故」時,依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現行規定,「駕駛人」無法申請理賠。
您可選擇加保本公司之「機車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則駕駛人也可獲得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殘廢最高150萬/死亡定額150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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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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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未繳機車強制險,現在想要投保,是不是以前沒繳也要補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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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現在要投保強制險,保險期間從「投保日算起」即可,不用追溯到之前未保的時間,為了避免臨檢被罰,建議未投保者儘快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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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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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強制險是不是像汽車險一樣,若無肇事紀錄,保費就會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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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對機車強制險並無肇事減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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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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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如何訂定汽車保險的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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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險或汽車竊盜損失險的保險金額以承保時約定價值為準,而約定價值,新車即為重置價值,舊車則按使用年限,每年遞減25%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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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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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投保汽機車保險,未收到保險證前卻遭警察路上臨檢時,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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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直接向警察說明已向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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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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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車對車碰撞」車體損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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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車輛因與他車發生碰撞、擦撞所致本身車輛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任。
「車體損失險丙式」即俗稱的「車碰車」保險,承保範圍較甲式(全險)或乙式車體損失險為窄,但保險費相對較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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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賠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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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汽車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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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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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保強制險不小心撞到行人致腿骨斷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那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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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向保險公司申領傷害醫療給付,最高上限二十萬元。
2.經過治療終止後仍有遺存身體障礙者,可申領殘廢給付,共分15等級,最高上限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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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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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無保險汽車撞傷,對方不理不睬時,有否其他申領補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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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本公司或其他任何保險公司代為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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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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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車僅投保強制險,借給同學帶女友出遊撞到大樹不幸雙亡,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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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客的女友身亡,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死亡給付150萬元,死亡前若有醫療費 用亦可申請。
2.駕駛人之死亡因屬單一汽(機)車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駕駛人,不屬強制險理賠範圍,故無法獲得賠
償 (所謂單一汽( 機)車交通事故,係指未與其他汽機車碰撞,如:自行撞樹、安全島或三輪車、農用
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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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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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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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車輛投保強制險,駕照被吊扣,開車時不小心撞傷行人可否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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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
2.因駕照被吊扣肇事,視同無照駕駛,保險公司賠償受害人後,會再向無照駕駛之加害人追償請求返還
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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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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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強制第三人責任險提出理賠申請,應該備齊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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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由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其親屬填寫簽名蓋章。
2.行車執照、駕駛人駕駛執照。
3.汽(機)車強制險保險證。
4.道路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資料表。
5.交通事故証明書。
6.合格醫師診斷書
7.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之醫療費用影本。
(傷害醫療請領需備齊1至7項文件)
8.合格醫師開具之殘廢確認書。(經過治療終止後仍有遺存身體障礙者)
9.同意查閱病歷聲明書。
10.同意複檢聲明書。
(殘廢請領需備齊1至10項文件)
11.死亡證明書。
12.除戶戶口名簿影本。
(死亡請領需備齊1至5及11、12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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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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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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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物損壞時,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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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責任﹕指違反交通法規吊扣駕照或罰鍰之行政處分。
2.刑事責任﹕
(1)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之罪,如對方未提起或判決前撤回告訴,則不需負此刑責。
(2)致人死亡時屬公訴罪,需負刑法過失致死之刑責。
3.民事責任﹕
指侵權行為〈因自己過失行為造成他人財物或人身損傷〉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
(1)造成他人財物損壞之合理修復費用或無法修復時購置之合理費用。
(2)造成他人傷亡時之合理必要賠償費用。
※加害人必須要有過失責任,始需負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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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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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其他車輛發生車禍,對方一口咬定都是我的錯,要求我全部負責,請問我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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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事故現場,立即報請警方處理,以便釐清肇事責任。
2.肇事責任未釐清及損失金額未確定前,切勿允諾任何賠償。
3.本公司保戶有關事故賠償相關任何事宜,可委由本公司協助或代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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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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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受損嚴重已無修理價值,請問保險公司依照何種標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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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車輛之損壞,保險公司依據保險金額扣除應折舊金額賠償。
2.他人車輛之損壞則需依照中古車市價行情作為賠償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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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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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輛送進修理廠維修,保養期間工廠人員駕車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可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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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車輛損壞部分保險公司賠償車主後,再向工廠及駕駛人追償請求返還理賠金。
2.如有導致他人傷亡或財物損失則不屬保險賠償範圍,需由工廠及駕駛人自行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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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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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提出理賠申請,應該先準備那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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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並由當事者親自填寫簽名蓋章。
2.汽(機)車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
3.汽(機)車強制險保險證、任意保險單。
4.道路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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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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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第三人財損責任險提出理賠申請,應該先準備那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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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並由當事者親自填寫簽名蓋章。
2.汽(機)車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
3.汽(機)車強制險保險證、任意保險單。
4.道路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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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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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車借給他人使用而發生毀損或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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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
凡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即為附加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2.車體損失險方面:
現行條款將被保險人之四親等血親,及三親等姻親列為附加被保險人,如借用人不屬於附加被保險
人,保險公司仍會予以理賠,但在賠付後,將會依法向不符附加被保險人之借用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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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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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不慎與他車發生擦撞,可以私下先行和解,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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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不要。因憲警單位處理,保險公司可以藉此瞭解肇事的情形以及責任的歸屬,從而認定其損失是
否屬於保險公司應負的賠償責任,私下和解在責任的歸屬認定上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被保險人的理
賠申請權益。
2.正確的處理程序應為:
(1)發生事故後應立即請當地的憲警單位處理。
(2)五天以內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經過情形、被害人有關的資料、證人有關資料及憲警單位名稱
及處所等,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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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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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發生保險事故是否一定要有警方處理,保險公司才會予以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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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現行自用汽車共同條款第十五條之規定,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毀損滅失或賠償責任時,被保險人應
立即通知保險公司或警察機關處理。
2.由於汽車險之出險頻率相當高,因此損害金額在五千元以下之小額賠案,經保險公司查證屬實,只要
無涉道德危險,保險公司會視查證狀況妥善處理,並不會強制要求需有警方處理才可理賠。
3.對於重大車禍或兩車相撞之車禍案件,由於牽涉到肇事者及民、刑事責任問題,因此仍需透過具有公
信力之警方處理,以便做為理賠依據減少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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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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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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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現場立即通知當地憲警機關處理。
2.現場設立△警告標誌,採取必要防範措施,以防止二次撞擊事故發生。
3.聯絡救護車立即將傷者送醫。
4.五日內檢送理賠申請資料向本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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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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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輛出險時,應如何辦理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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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主應先報請警方現場處理。
2.撥打投保之保險公司免付費報案專線,或直接前往投保之保險公司辦理出險通知事宜。
3.保險公司之理賠人員即會依個人實際肇事情況,引導車主適宜之處理方法。
4.在未通知保險公司或未經其同意前,切勿私下與對方進行和解,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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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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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印章直接交由汽車修理廠全權辦理理賠申請,妥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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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修理廠虛報或浮報,當車輛出險申請理賠時,最好不要將印章交由修理廠全權處理,
應該於檢視所有修護之項目無誤後,始親自簽章較為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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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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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受益人能否向保險人請求給付暫時性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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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時,其受益人經提出證明文件,得在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二分之一範圍內,請求保險人給付暫時性保險金。
如汽車交通事故經鑑定結果判定本公司給付之暫時性保險金超過應給付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就超過部分,向受益人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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