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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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傷害險分機車駕駛人傷害險與汽車駕駛人傷害險二種,由於駕駛人傷害險是附加險,須先投保主險後才可投保,因此,在投保機車駕駛人傷害險時,因機車強制責任險為其主險,故須先投機車強制責任險後始可投保機車駕駛人傷害險。在投保汽車駕駛人傷害險時,因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為其主險,故須先投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後始可汽車駕駛人傷害險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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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屬於強制性保險,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則不得任意辦理退保。

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已報廢。

機車強制險責任保險發生重複投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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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車主及車藉資料,如下:

車主資料:含車主姓名、地址、行動電話、Email

車藉資料:為行照中資料(車牌、原始發照年月、出廠年月、引擎/車身號碼、排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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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保護車禍受害人的權益,自八十七年度起開辦汽車強制責任險,八十八年度起開辦機車強制責任險,強制規定汽、機車均需投保強制責任保險。

值得注意的是,強制責任保險並不理賠因本身過失需賠付對方的「修車費用」或「財物損失」,而且只是提供最基本額度的傷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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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貴,從以下試算案例來看,在華南產險eCover網路投保「超額責任險300萬」,一年期輕型機車65元、
重型機車只要73元。
問題是,超額責任險是附加險,你必須先買「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才可購買。

機車險「一年期、折扣後」保費試算
NO. 險種 輕型機車電動車5HP以下 重型機車 電動車5.1~40HP
1. 強制險 284元 518元
2. + 第三人責任險(100萬) 540元 988元
3. + 超額責任險(300萬) 65元 73元
合計 889元 1,579元
註:保費依以下保額試算而來,僅供參考,您可依個人需求預算調整保
 
 

1. 強制險:醫療20萬/死亡及失能200萬
2. 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傷害100萬、每一意外事故傷害200萬及財損20萬
3. 超額責任險: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