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保險

海上貨物保險(Marine Cargo) 承保貨物因海上運輸途中遭遇不幸災害等意外事故造成毁損滅失及費用的補償。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1.5%,最低41.5%; 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10-850)或網站https://www.south-china.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保障範圍
  • 商品條文與要保書下載
  • 常見問題
  • 1. Marine Risks:
    • ICC(C)-協會貨物C條款(承保範圍最小)

      包括共同海損犧牲、貨物被投棄、船舶的碰撞、翻覆、擱淺、觸礁、沉沒、火災或爆炸、避難港的卸貨行為。也就是當船舶遭遇以上的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毀損或滅失。

    • ICC(B)-協會貨物B條款

      除了以上C條款的範圍外,再加上海水、河水、湖水侵入船艙、貨櫃或駁船造成對貨物的損失及貨物被波浪掃入海中的損失及裝卸貨時整件貨品之毀損滅失。

    • ICC(A)-協會貨物A條款(承保範圍最廣)

      除了包括所有B條款的承保範圍外,還包括海上劫掠及貨物的偷竊、短少、未送達、破損、擦損、污損、凹損、折損等部份損失。

  • 2. War Risks:

    兵險。承保因戰爭、捕獲、遺棄之武器危險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 3. Strikes Risks:

    罷工險。承保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擾人員或結果所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A

共同海損亦稱為G.A.(GENERAL AVERAGE),意指「共同海損者,指在海難中,船長為避免船舶及積貨之共同危險所處分而直接發生之損害及費用,由所有利益者共同分擔。」

例如船舶因失火需灌水施救,船上貨物因灌水而遭水濕之損害,即為共同海損之犧牲,此貨物犧牲與施救的費用,將由船上所有利害與共的關係人共同分攤。

A

進口貨物運輸保險:以信用狀為貿易付款方式者於開立信用狀後隨即辦理投保,無信用狀者於國外賣方將貨物裝船前辦理。出口貨物運輸保險:由於出口保險需要船名及開航日期,故應於向船(航空)公司簽訂裝船手續時同時辦理投保手續。

A

是指按運輸方式不同,可分為海上貨物運輸、航空貨物運輸、內陸運輸及郵寄包裏等保險業務。簡言之,只要是貨物自甲地運往乙地,經由各種不同運輸工具(如飛機、輪船、火車及卡車),皆可由貨主投保貨物運輸保險,以保障貨主免於貨物運輸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