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保險

  • 屬政策性保險,汽車所有人應依法令規定投保。
    • 未投保者,得處以3,000元~15,000元罰鍰。
    • 未投保肇事者,將處以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
  • 保障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不包括「財物損失」。
投保試算
  • 保障範圍
  • 商品條文與要保書下載
  • 常見問題

說明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 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應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請求權人給付保險金。

體傷
殘廢
死亡
 

注意事項

駕駛人不在保障範圍內,需要自行負責,可另投保「 駕駛人傷害險 」。 強制險不包含「財物損失」,可另 投保「 第 三人責任險 」。

A

簡單的說凡是監理所、國防部有車籍資料、有發牌照者均需投保。

A

1.過期未投保,經警察攔檢舉發,機車將被處以1,500元~3,000元罰鍰;汽車將被處以3,000元~15,000元罰鍰。

2.未投保汽(機)車肇事,將處以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之罰款,並扣留車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