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並沒有像「車體損失險」或「竊盜損失險」一樣,有自負額之規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屬於提供車禍受害者基本保障的政策性保險,其保障的內容範圍是有限的,凡是汽、機車所有人均應依規定投保本保險。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係指被保險人基於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保障太低而有自行加保的一種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同點如下:
1.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僅理賠第三人傷亡的部份,而未包括第三人財物損失的部份,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除理賠第三人傷亡的部份,也理賠第三人財損的部份。
2.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賠償的項目較多,像是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若僅投保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是沒有理賠的,但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卻會斟酌實際狀況,給予合理的給付。
要保多少才算足夠,需依據每個人需求不同而定。
目前車禍死亡民事賠償和解額度約500萬元且有日漸提高趨勢,除強制險外,建議保額應訂在每一個人300萬以上。
所謂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係指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於「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的部份依契約負賠償責任。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之自負額是採比例方式,被保險人投保時可選擇 10% 或 20% 兩種。當發生竊盜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之金額的 10%或 20% 。